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应包含的基本信息
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中,通知的编号、被通知人的姓名、被通知人所属部门、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可以领取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费用、解除合同的时间、交接时间、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具体签字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的常见原因
当公司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必须有正当理由。目前,常见的解雇理由包括:
1.职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单位依法裁员;
5.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6、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这个最好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注明违反的是哪一条或哪几条规章制度);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8.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因员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导致合同无效的;
10.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劳动合同期满的;
12.员工已达到退休年龄;
13.其他合法理由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的送达方式
如果劳动合同通知的送达程序存在瑕疵,将使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我们必须注意交货方式,一般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直接送达:直接把通知交给我本人。如果员工不在公司,可以由人力资源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和其他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送到员工家中。如果员工不在公司,其成年直系亲属签收也有效。
2.如果直接送达被拒或无法送达,可以通过邮寄送达。这里要注意快递单上的投递内容是什么,人力资源部门需要保留已投递或事后拒收的信息。
3.只有当员工下落不明,或无法直接或通过邮件送达时,才能通过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体通知他们,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0天后将被视为送达。
人力资源部门在准备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必须满足本文提到的三点,包括基本信息、选择合法的解雇理由和通知的完整送达方式,以确保解雇员工的过程合法合规,防止员工在被解雇后进入劳动仲裁或在公司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