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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如何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什么情况属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求劳

2024-07-02 19:09:51 来源 : 互联网 围观 :
法律上如何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什么情况属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求劳

什么情况属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求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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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不能胜任工作有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并且在接受培训之后或者调整岗位仍然无法胜任而,那么应当在解除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按照该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决定的。一、合理辞退规定包括:1、制工人在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3、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4、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二、辞退赔偿包括:1、每工作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2、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综上所述,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并且在接受培训之后或者调整岗位仍然无法胜任而解除合同,那么应当在解除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该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决定的。相关法规:《》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不能胜任工作的法律责任

“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四个条件:


首先,企业应当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标准体系;其次,“第一次不能胜任”,即经过第一次考核后劳动者被证明未达到考核目标;第三,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第四,“第二次不能胜任”,即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岗后再一次经考核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

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员工可以吗

《》在第二十六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有权单方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并且还要支付。

不能胜任工作调岗成待岗合法吗

实际上,在有明确的岗位和薪酬对应标准的,当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就可以对其进行,并能根据岗位的工资标准进行适当降薪。
按照我国法律上的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地单方调整:
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无其他违反的情形。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作为企业究竟该如何

有三点:

第一,轮岗给予机会。

根据对他工作的表现,换一个岗位工作一段时间。

第二,如果轮岗交流以后,仍然不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就直接辞退。

第三,辞退的时候,先做沟通,然后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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